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 1 ) —(3)题。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31日,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某餐饮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在该公司生产区内发现经营有四川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面包”,其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2017.02.28.07:34(4)保质期至:2017.03.30.07:34和生产日期:2017.02.28.07:34(4)保质期至:2017.03.30.07:33。至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明:该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 2017.02.28.07:34(4)保质期至:2017.03.30 07:34和生产日期:2017.02.28.07:34(4)保质期至:2017.03.30. 07:33)面包是2017年3月3日以单价为0.84元/个,其包装为15个/袋,2袋/篮的形式,从四川某食品公司购进了上述面包23篮,货值金额共579.6元。其中上述面包在保质期内销售了40袋又14个,为合法经营;当上述面包在保质期时间已过后,又销售了3个上述面包。 因上述食品用于和其他原辅料一起制做成汉堡销售,面包在销售中没有单独标示价格,无法计算上述食品的营业收入。由进货价格计算违法所得为 2.52元。直到2017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查获时才停止销售,还有4袋又13个上述面包未销售,未销售货值金额共61.32元,超过保质期还在销售的面包的货值金额总共为63.84元。 ( 1) 该 餐饮公司的 违法行为是什么? ( 2)结合 《食品安全法》 相关条例分析本案,说明本案违反了 《食品安全法》中哪条法律,具体内容是什么? ( 3) 对于本案中 的 违法行为 , 监管机构 对其 应该如何处罚? 将涉及的 《食品安全法》 处罚依据 相关条例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