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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18—2019年对外投资有关资料如下: (1) 2018年4月17日,甲公司委托证券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B公司股票,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1 6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4万元,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0.24万元。 (2) 2018年5月5日,甲公司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并存入银行。 (3)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B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下跌为1 480万元。 (4) 2019年4月2日,甲公司确认股利50万元; (5) 2019年5月6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存入银行; (6) 2019年7月15日,甲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售价为1640万元,款项存入银行,不考虑相关税费。假定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