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某让其表哥甲帮忙把10万美元汇往境外,表示会给其高额手续费,甲说:“我们兄弟之间这么客气,该不是来路不正吧,是不是从国外倒东西得来的”A某说:“你别管,尽管汇款就是。”甲依约汇款果获取高额手续费。后查明该款项为走私所得。则可依前述事实认定甲“明知”,甲可以成立洗钱罪
B.
国家工作人员B某告诉其在银行工作的好友,称其利用职务便利从单位搞了点钱(30万元),让帮忙开一个账户存为定期,为B某办理了此事,后查明该30万元系B某参与伪造货币的收益。则因存在事实认识错误,不能构成洗钱罪
C.
丙某明知C某的巨额资金系黑社会经营收入,为帮C某掩饰其真实来源,丙某将资金的一部分投入到自己开设的地下赌场中,使C某获利冒称赌博所得。由于赌博所得亦为非法收入,故丙某不能构成洗钱罪
D.
明知D某交由其携带入境的10万美元,系D某贩卖毒品所得,仍然帮其保管并非法携带入境。则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洗钱罪,隐瞒、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三罪,应当三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