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多支柱养老保险改革 1981年,智利转向了积累制强制性个人退休账户计划,拉开了拉美地区退休收入保障制度结构性改革的序幕。截至2005年,该地区已有12个国家进行了改革。因为这些国家都建立了由私营养老金公司管理的积累制个人账户,所以这些国家养老金的结构性改革可以笼统地归结为“多支柱”,同时,一些国家的改革也有其独特性,在各支柱的平衡、当前缴费者的制度安排、私营养老金公司的竞争、残障和遗属保险安排以及机构安排等方面都有所不同(部分国家改革的具体特点见下表。) 拉丁美洲的改革是把以前各自分割的养老保障制度改变成为一个大一统的全国性养老金制度。这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国民收入的平等和再分配以及储蓄的增长。这些国家的军人都没有被包括在改革后的国家制度之中,每个国家都有针对一些特殊群体的特殊计划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