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04年甲、乙、丙三人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由于某种原因,2005年1月,甲退出合伙企业。2005年12月,丁加入合伙企业。2006年5月,甲、乙、丁决定合伙企业解散,四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应如何安排
A.
甲、乙、丙对2005年1月之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丁对2005年12月之后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甲、乙、丙、丁对整个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甲、乙、丁对整个合伙存续期间的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对2005年1月之前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2005年1月之后,由于发现2004年合伙企业的一笔买卖存在问题,合伙企业因此产生的债务,甲仍然要负责
D.
甲、乙、丁对整个合伙存续期间的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对2005年1月之前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2005年1月之后,由于发现2004年合伙企业的一笔买卖存在问题,合伙企业因此产生的债务,甲不需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