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按以下规定开展工程文件的整理、归裆、验收、移交等工作()。
A.
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承担单位、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和移交时间等内容;
B.
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C.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E.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