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O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资金,并初拟了发行方案,内容如下: (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0元; (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事项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在表决中,持股比例为O.1%的股东投了反对票,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恒利发展初拟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 (3)恒利发展是否有义务回购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