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诚公司2018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 1.10 月2日,志城公司购入一批甲材料,买价4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6%,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400元,另支付运费800元,增值税税率为10%,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0元,价税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2.10 月6日,志城公司向红星公司购入B材料2000千克,单价15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4800元,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3.10 月21日,志城公司以银行存款偿还红星公司货款34800元。 4.10 月22日,志城公司向天意公司购入B材料5000千克,单价20元,价款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6000元,另发生运输费5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0元,价税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企业。 5.10 月29日,向天意公司购入的B材料验收入库,按实际成本入账。 6.10 月20日,志城公司以银行存款30000元向东方公司预付购买D材料的货款。 7.10 月18日,收到东方公司发来的D材料3000千克,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显示材料单价20元,货款共计6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9600元,材料已入库,同时开出转账支票39600元补付大华公司货款。 8.10 月18日,志城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买价80000元,增值税12 8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验收。 9.10 月23日,志城公司购入需要安装的铣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8 000元,支付安装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安装费30000元,税率为16%,增值税税额为4800元,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