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请根据提供的资料,对企业涉税处理进行分析,简述分析过程及相关依据,对不正确的事项进行纳税调整,并计算正确的所得税额。 资料:某工业企业,2007年11月成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及材料及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固定资产的残值率统一为5%,无形资产按10年摊销,残值率为2%。2009年取得的会计利润为-30(不含境外投资收益)。 2010年1月请注册税务师对其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鉴证。注册税务师审核过程中,发现以下业务: (1)企业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当年购进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000,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生产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6000,管理部门领用的材料计划成本为10,在建工程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材料出库时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6000 管理费用 10 在建工程 500 贷:原材料 6510 生产材料由生产车间一次性领用后,按生产步骤陆续投人生产并自行管理。本期材料投入率为60%。完工产品成本为10000,期末无在产品及半成品,当年销售产品的成本为9000,企业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00 贷:库存商品 9000 (2)企业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为 310,企业已经按此工资基数计提并使用了2%、2.5%、和14%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经税务机关审核,认为企业工资支出的10%属于不合理工资。 (3)企业2009年2月经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产品专利技术,该公司董事会认为,一旦研发成功将降低该公司生产产品的生产成本。该公司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50、人工工资10,以及其他费用40,总计100,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60。10月1日,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此笔业务企业未做财税处理。 (4)2009年3月为建造厂房,购进材料一批,会计入账的价税合计80,其中的20没有取得相应的发票。此工程于2009年6月竣工投人使用。企业按会计核算资料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200全部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税法规定,按20年计提折旧。 (5)2009年2月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的成本为80,售价100。期末,企业以130将此投资转让给他人。企业会计处理为: 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9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1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7 投资收益 33 (6)向A国的境外投资取得收益80,已经向A国缴纳了所得税20。 (7)12月购置并投入使用节能用水专用设备一台,投资额117,该专用设备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