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于2015年3月1日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10 000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10.1元(其中含有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1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 000元。款项通过银行支付。 (2)甲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存入银行。 (3)2015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收盘价为9元。 (4)2015年12月31日,该股票每股收盘价为12元。 (5)2016年3月5日,甲公司出售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取得价款130 000元。 请作出甲公司相关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