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 2×12年5月15日以银行存款购买诚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00 000股作为 长期投资 ,占被投资单位股份的 55%,每股买入价为10元,每股价格中包含有0.2元的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7 000元。 ( 2)甲公司2×12年6月20日收到诚远股份有限公司分来的购买该股票时已宣告分派的股利20 000元 ( 3)甲公司于2×13年6月20日收到诚远股份有限公司宣告分配2×12年现金股利的通知,应分得现金股利5 000元。 ( 4)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 000元。 ( 5)以每股15元的价格卖出,支付相关税费9 000元,取得价款1 500 0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