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8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本年利润总额为390,适用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 (4) 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0。 要求: (1) 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金额单位以表示,下同) (2)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5)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