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1日“原材料”账户和“应付账款”账户余额如下: 甲公司2015年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买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00元,增值税税额1190元,款未付。 (2)车间领用原材料9600元,用于生产产品。 (3)以银行存款支付前欠货款7800元。 要求计算: 1.“应付账款”账户本月借方发生额合计为( )元。 2.“应付账款”账户本月贷方发生额合计为( )元。 3.“原材料”账户本月借方发生额合计为( )元。 4.“原材料”账户本月贷方发生额合计为( )元。 5.“原材料”账户本月月末余额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