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12年1月1日,甲公司公司销售1000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700元,单位成本为5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700000元,增值税额为119000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的退货率;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A.
2012年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时: 借:应收账款 119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00
B.
2012年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时: 借:应收账款81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00
C.
2012年2月1日前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 819000 贷:预收账款 700000 应收账款 119000
D.
2012年6月30日退货期满,如果发生200件退货:借:预收账款 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00 银行存款 16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