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3月1日以一栋对外出租的商品房交换乙公司的一项专利权。甲公司该商品房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系2014年1月1日存货转换的,转换当日的账面余额为1000,无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300。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500。2015年3月1日,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1550。乙公司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1200,已摊销200,未减值准备,2015年3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500,同时支付给甲公司50的补价。当日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乙公司将换入的商品房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甲公司和乙公司对换入的资产均不改变使用用途; (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4)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 (1)计算2014年1月1日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计算2014年12月31日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2)计算甲公司2015年3月1日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3)计算乙公司2015年3月1日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