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为饮料制造企业,为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主营饮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其2017年主要业务如下: (1)共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5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收到某供应商的违约金5万元。 (2)企业实发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5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2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7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8万元。 (3)与企业经营活动有业务招待费支出为5万元。为了打开知名度,聘请国内当红流量小生作为代言人,发生广告费支出2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150万元。 已知:职工福利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2%、2.5%、5%的部分,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最高不超过销售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饮料制造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要求: 该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额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