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负责人多次授意会计机构负责人伪造会计凭证,依据《会计法》向企业负责人多次讲明私设会计账簿是违法的,拒绝设置账外账。负责人目的没有达到,随后以学历较低为由,将其与本科毕业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未从事过会计工作的某车间办公室主任对调,企业负责人目的得以实现,一个月后,又以不懂专业业务为由,免去其主任职务,改任车间统计员,其会计师职务不再聘任。 1、单位负责人对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可以处( ) A、3年以下有期徒刑 B、5年以下有期徒刑 C、拘役 D、3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2、对受打击报复的,应当( ) A、恢复其名誉 B、恢复其原有的职务 C、赔偿精神损失 D、恢复其级别 3、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的处罚( ) A、通报 B、罚款 C、行政处分 D、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除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采用调离岗位方式实行打击报复外,实行打击报复的方式有( ) A、降级 B、撤职 C、解聘 D、开除 5、单位负责人授意伪造会计凭证行为,如尚不构成犯罪的( ) A、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B、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C、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可以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