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练习不带息应收票据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二、资料: 1、A公司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 2、2 0×7 年 4月10日对外销售产品,符合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销售产品价款共为800 000 元(不含税售价),增值税额136 000元,产品发出时A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2 400元。 而后于 2 0×7 年 5月1日,上述款项的60%以银行存款收讫 ;另 40%收到购买单位签发并承兑的为期六个月的 不带息 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375 360元。 3、若假设出现下列不同的情况: ( 1)该票据到期时,承兑方B公司履约承兑款项; ( 2)该票据到期时,承兑方B公司账面无款; ( 3)该票据在A公司持有三个月时,因向C公司采购需支付原材料价款350 000元,增值税款59 500元,经与供货单位协商,C公司同意以上述票据背书转让,并假设按该票据面值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支付余款,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 4)该票据在A公司持有三个月时因急需资金,向银行提出申请贴现以融通资金,银行同意受理,贴现率为4%。该票据向银行贴现时A公司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债权(即贴现银行不附追索权)。 三、要求: 1、根据上述的资料2、编制A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上述的资料3分别不同情况编制A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