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杭州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 6 月 30 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现额度按现有标准上浮 50% 确定。
B.
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 3 %,或申请缓缴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压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C.
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 APP 、支付宝 APP 等平台办理公积金业务,或者在综合自助服务机上自助操作。
D.
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