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针对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ABC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对甲公司关联方款项余额实施函证时,考虑到该关联方与甲公司某下属子公司在同一办公楼办公,审计项目组将询证函交该子公司财务人员传送至关联方,并由该关联方直接回函至会计师事务所,回函结果显示无差异。 (2)乙公司公司采购产品金额重大,且为本期新增客户,审计项目组认为跟函的方式能够获取更为可靠的函证信息,在甲公司销售员的陪伴下前往。该客户财务经理对审计项目组进行接待,并安排会计人员对询证函进行核对,核对期间,项目组成员与该财务经理举行会谈,询问并记录该客户与甲公司的合作概况,未见明显异常。 (3)丙公司是甲公司的签订长期业务合同的客户,在询证函发出前,审计项目组注意到甲公司提供的丙公司发函地址与业务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不一致。甲公司销售经理解释称,这是由于丙公司原地址装修,临时搬迁办公场所。项目组成员查看了销售经理提供的丙公司官网就搬迁事项说明的网站截图,认可其解释并按照甲公司提供的地址发出询证函。 (4)丁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是甲公司的最大客户,审计项目组共计寄发五封询证函,由于金额重大,审计项目组要求甲公司协助催收。甲公司管理层向业务员下达指令,由业务员负责催收,规定日期内不能完成催收任务的业务员扣发奖金。上述全部函证均已回函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认为函证结果满意。 (5)甲公司为戊银行的重要客户,戊银行安排业务专员上门办理各类业务。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财务经理陪同下将函证交予上门办理业务的银行业务专员,银行业务专员当场盖章回函。审计项目组认为函证结果满意。 (6)甲公司的客户公司利用甲公司的快递服务,向A注册会计师寄回了询证函回函。审计项目组认为回函可靠性受到影响,重新发函并要求该客户通过其他快递公司寄回询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