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12月26日上午7时,某市公安局接报:该市靓丽发廊小姐华被杀于发廊后屋住室中。 经调查,死者华、女、21岁;外地人,独身,一直在该处居住;室内带血尖刀是发廊小姐们平常削水果用的,一直放在衣柜上面并用报纸遮盖;在25日晚6:00左右,发廊三个小姐在附近餐馆吃完面条后,被害人直接回发廊了。 经勘查,该发廊位于市中心,临街是工作间,门窗直对马路,无破坏痕迹。工作间后门直通后屋住室,住室窗子完好无损。死者裸体仰卧于床上,胸罩裤头被撕开,衣物、鞋袜被丢于床下,所有的衣兜被翻劫。死者头部两侧的枕头、被子上溅有大量喷溅血,最远可达1.2米的地面上。在桌下的地面上发现带血的尖刀一把。住室的衣柜、桌抽屉、旅行袋均被翻劫,大量衣物、杂志、食品及生活用品散落在地上,上面有零星血迹。在住室及工作间地面上发现有拖鞋和袜子的血足迹。 经,死者的颈部被切开,喉管及两侧颈动脉被切断;左侧胸部有3处刺伤;在死者阴道内未检见精液;经胃内容物检验,判断死者是最后一次进餐7个小时左右死亡。 确定这起命案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主要依据是 A. 现场所处的地理环境 B. 死者伤口的 变化情况 C. 的变化情况 D. 尸体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