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业务。2012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从某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输装卸费共计585元。 (3)销售熟食制品给某连锁超市,取得不含税价款25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500元,取得该货运公司开具给超市的货运发票并将其转交给该超市。 (4)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僻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甲公司已经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是该批货物尚未发出。 (5)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 (6)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价2703元(含应分摊的运费成本93元)。 已知:相关发票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不在“营改增”试点地区。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每一笔业务的税务处理。 (2)计算该当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同步强化练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