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公司)由于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将公司解散事项分别通知了公司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债权人乙公司在甲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了债权,债权为:甲公司欠乙公司6个月后到期的货款 38万元。对此债务的处理,甲公司清算组成员有不同看法,、认为该债务虽未到期,但应列入清算方案进行清偿;而、和认为该债务尚未到期,甲公司无义务提前偿还,因而不应列入清算方案。最后,清算组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未将该笔货款列入清算方案进行清偿。4个月后,甲公司清偿终结,办理了注销登记。乙公司因债权得不到清偿,遂以清算组全体成员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请综合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甲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应该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