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中银险〔2012〕7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特定客户审批模式的通知》及浙中银险邮(2012)73号《关于特定客户纳入CCMS授信审批模块审批的通知》相关要求,以下有关目前浙中银险授信审批政策说法正确的是:()
A.
除经特定客户审批小组认定客户之外的“存量特定客户”,按一般客户审批流程进行授信审批(包括授信总量年审、新申报授信总量、授信条件变更、贸易融资额度延期等),严格执行新模式中小企业业务或“三位一体”相关要求和审批权限。
B.
符合新模式中小企业客户界定标准的,全部按新模式中小企业业务流程审批。
C.
“存量特定客户”首次按“三位一体”审批时不得免上会。
D.
除经“三位一体”审批的特定客户外,其余特定客户不再允许各受权机构审批临时通融权。
E.
特定客户需纳入CCMS授信审批模块、且须总行核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