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5日,四川某地发生重大投毒杀人案。居民××的16岁孪生子女、因食用剧毒水果糖后相继中毒死亡。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同村居民瑞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刑事拘留,之后瑞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被批捕。某市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判此案。该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本案时,发生重大意见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瑞投毒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主要依据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且与案发现场相吻合;证人证言证实瑞曾怀疑××偷其财 你认为哪一种观点合法合理?另两种观点为什么不成立?还是一定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