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6000m2,地下2层,地上5层,层高3.2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大堂1至3层中空,大堂顶板为钢筋混凝土井字梁结构。屋面设女儿墙,屋面防水材料采用SBS卷材,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施工任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聘请了外单位五位专家及本单位总工程师共计6人组成专家组,对《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提出了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采购了110tR级钢筋,钢筋出厂合NiiEN资料齐全。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同一炉罐号的钢筋组批,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采用方法调直钢筋,率控制为39,监理工程师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停止钢筋加工工作。 事件3:屋面进行试验时,发现女儿墙根部漏水,,主要原因是转角处卷材开裂,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了整改。 事件4:工程完工后2d,施工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进行了检测。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3.按先后顺序说明事件3中女儿墙根部漏水质量问题的治理步骤。 4.指出事件4中对室内环境检测的时间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