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份A企业有关业务如下。 (1) 销售一批商品,结算方式采用异地托收承付,商品售价为60 000元,增值税为10 200元。该商品的成本为40 000元,按合同规定,发运商品的运费由本企业支付,当月办妥托收手续,并以转账支票支付销货运费2 000元。 (2) 销售商品一批,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商品价款和增值税分别为100 000元和 17 000元,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80 000元。 (3) 以现金支付银行手续费1 000元。 (4) 以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招待费4 600元。 (5) 摊销上季度预付、应计入本月制造费用的租金12 000元。 (6) 预提本月短期银行借款利息2 000元。 (7) 提取本月份生产部门固定资产折旧14 000元。 (8) 月末盘盈固定资产,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收支。经评估该固定资产为六成新,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为80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