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os-cdn.shuashuati.com/pipixue-wap/2020-1230-1107-56/ti_inject-812ce.png)
大明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其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在法院宣告破产前,大明公司申请重整。2018年1月,法院裁定大明公司重整,并由破产管理人担任重整人。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在大明公司重整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B.在大明公司重整期间,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除非经人民法院同意。C.在大明公司重整期间,对大明公司的房产享有的抵押权的某银行债权人可以随时向管理人主张就该房产变价处置行使优先受偿权。D.在大明公司重整期间,管理人可以为继续营业而借款,并且可以为该借款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