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古瓷瓶,虽然他有一定的古董鉴赏能力,但无法准确估计瓷瓶的价值,大概估计值10万以上。他的朋友非常喜欢这个瓷瓶,并认为价值不低于百万,愿意出价50万购买。对这个价格很满意,但仔细想想,觉得瓷瓶的价值肯定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是可能的。可自己对拍卖不太熟悉,于是,心里想着,先把瓷瓶卖给,日后要是被拍卖出高价再主张合同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通过拍卖,卖了1000万,于是去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平,要求再补偿900万。 问:1.、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法院会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