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正在上小学。学校集体为学生保险,是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8年5月12日下午,在学校操场上活动,被另外一个学生抛来的石子击中右眼睛,马上送医院抢救。医院多方医治,无奈眼球已经被打坏,最后,只能将眼球摘除。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支付了保险金,和医疗费。 • 有人说,还应该找肇事孩子的家长,要求其赔偿损失。 • 有人说,保险公司已经赔了,不能,也没有权利再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赔偿。 • 于是于2019年6月1日,请教律师,计划起诉。 • 结合以上案例,在此我们讨论一下: • 1、保险公司能否向肇事孩子的家长追偿? • 2、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现在是否还可以向肇事孩子的家长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