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甲公司发生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 月 10 日,接受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 M 非专利技术,投资合同约定价值为 300 (与公允价值一 致),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18 (由投资方支付税款,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出资在甲公司注册资 本中享有份额的金额为 250 。合同规定 M 非专利技术的受益年限为 10 年,该非专利技术用于行政管 理,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2)1 月 15 日,开始自行研发一项 N 专利技术。 1 月至 4 月发生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究支出 320 , 5 月 至 10 月其发生开发支出 800 ,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 600 。 10 月 31 日, N 专利技术达到 预定用途,并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其有效期为 10 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11 月 5 日,为传应用 N 专利技术生产的新产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广告传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 价款为 10 ,增值税税额为 0.6 。 (4)12 月 26 日,为适应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将 M 非专利技术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 260 万 元,增值税税额 15.6 ,款项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该非专利技术已摊销额 27.5 ,未资 产减值准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