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某年1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 销售给国贸公司A产品200件,不含税单价300元/件,增值税税率13%,代国贸公司垫付运杂费3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2. 销售给捷达公司A产品400件, 不含税单价300元/件,增值税税率13%,款项已存入银行。 3. 根据合同规定,预收华声工厂订购B产品的货款40000元,款项存入银行。 4. 销售给华声工厂订购的B产品300件, 不含税单价200元/件,计货款6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800元。 5. 收到华声工厂补付的货款存入银行。 6. 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A、B产品运杂费6000元。 7. 销售闲置材料一批,售价20000元,增值税26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月末结转该批材料采购成本15000元。 8. 假定本月增值税20000元,分别按7%和3%计算确认本月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 A产品单位成本为200元/件,B产品单位成本为150元/件,结转已售A、B两种产品的销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