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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符合《合同法》确立的不安抗辩权制度的有( )
A.
画家乙与甲约定由其为甲画像,甲于5月1日前支付报酬3000元,收款一内为其画像,甲于4月29日赴支付报酬时发现重病,于是拒绝付款
B.
B.甲向乙出售货物,约定甲于4月15日至30日向乙发货,乙收货后于5月10日付款。甲于4月16日向乙送去一半货物,数日后听到传言说乙拖欠他人货款不能偿还,资金严重困难遂停止运送另一半货物并要求乙返还已收到的一半货物
C.
C.甲向乙出售名画一幅,约定先由乙付款,甲在收款次日交画。乙准备付款时,发现 甲已在 3天前将画卖给丙并已交付,则拒付画款
D.
D.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先由甲交付房屋并代为办理过户手续,然后由乙付款,甲在履行期届满前将房屋交付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乙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拒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