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相关事项如下: (1)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对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委派已经连续5年担任甲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A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2)A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审计部副经理B注册会计师共同担任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3)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受到审计资源的限制,A注册会计师认为,自己过去5年一直担任甲公司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非常熟悉甲公司情况,因此要求项目组不再了解甲公司及其环境,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4)为了保证审计质量,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整个审计业务的重大事项进行复核。 (5)ABC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保管制度规定,推行业务档案电子化,将纸质工作底稿经电子扫描后,存为业务电子档案,同时销毁纸质工作底稿。 (6)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政策和程序,以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资格标准;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记录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或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