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9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3万元,支付的运杂费为2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价值25万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25万元;支付安装人员工资为5万元,设备于2016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则该设备在2017年应计提折旧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