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2018年7月 1日结存A材料1 000千克,单位成本为45元/千克。7月份A材料的收发业务如下(下列采购业务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且材料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原材料”、“应交税费”需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1)5日,从外地购入A材料5 000千克,价款为243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1 310元,运费为5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5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A材料验收入库时实收4 960千克,短缺40千克属定额内合理损耗。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