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口罩相关报道: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为 “ 抢手货 ” ,利益驱使之下,总有一些无良商家浑水摸鱼。当前,正是社会各界共抗疫情的关键时刻,任何生产销售假冒医用器材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3 月 10 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披露了一起近期查获的涉嫌销售 17.3 “ 假口罩 ” 案。 根据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2 月初,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复工后疫情防控需要,以合同价 132 万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 23 口罩,实际收到口罩 17.3 ,其中 5.8 口罩已下发员工,剩余 11.5 暂存在公司。根据合同该公司已实际支付了货款 102 万元。而后,该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批口罩存在质量问题,遂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举报。 2 月 27 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举报线索,当即赴该公司对有关情况开展核查,并对库存约 11.5 , 共计 16 个品种的口罩抽样送检。执法人员现场通过调取进销合同,发现该批口罩系公司从个体户、东北人吉林省珲春市发货购入,再由公司转销给该公司。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通报:现查明,上述库存口罩共计 16 个品种,货值金额约 66 万元。其中, 4 种标称 “ 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 ” 的一次性口罩,共计约 1500 只,初步认定系假冒商标的产品,涉嫌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9 种无标识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共计约 10 ,货值金额约 36 万元)、 3 种标称 N95 的口罩(共计约 1.6 ,货值金额约 32 万元),初步认定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涉嫌存在销售劣质产品的违法行为。 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已对公司涉嫌销售劣质口罩和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将从重从严尽快查处,并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就个体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请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领导不道德行为会产生什么恶劣影响?(10分) 2.应该怎么规避领导不道德行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