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规定:(1)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减超过10%时,需调整工程单价;(2)合同工期为25天,工期每提前l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3)乙方在开工前及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这两项工作作业时间均缩短了2天,该两项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分别为2000元、2500元。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相符。问题: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简述其理由。2.每项事件的工期补偿是多少天?总工期补偿多少天?3.该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为多少元?4.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管理费、利润不予补偿。计算甲方应给乙方的追加工程款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