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开发一个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00,并签定了销售合同; (2)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600,相关税费50; (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200,前期工程费100,支付工程价款750,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150,开发间接费用60: (4)发生销售费用100,财务费用60,管理费用80;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产权转移数据的印花税税率为O.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应缴纳印花税; (2)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应缴纳营业税; (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土地使用权费、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应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