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机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甲公司2007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8年及以后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定甲公司相关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且折旧或摊销方法、折旧或摊销年限均为税法规定相同。甲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盈余公积。甲公司2007年度所得税汇清缴于2008年2月28日完成,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08年3月15日对外报出。 2008年3月1日,甲公司总会计师对2007年度的下列有关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 (1)存货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货中包括:150产品、50产品和300吨专门用于生产乙产品的N型号钢材。 150产品和50产品的单位预算成本均为120。其中,150产品签订有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每件合同价格(不含增值税)为150,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预期为118;50产品没有签订销售合同,每件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预期为118。销售每产品、乙产品预期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税金(不含增值税)均为2。 300吨N型号钢材单位成本为每吨20,可生产乙产品60件。将N型号钢材加工产品每件还需要发生其他费用5。假定300吨N型号钢材生产的乙产品没有签订销售合同。甲公司期末按单项存货跌价准备。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对150产品和50产品按成本总额24 000(120×200)超过可变现净值总额23 200[(118-2)×200]的差额了800存货跌价准备。此前,未存货跌价准备。 ②甲公司300吨N型号钢材没有存货跌价准备。此前,也未存货跌价准备。 ③甲公司对上述存货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的差额,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固定资产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E生产线发生永久性损害但尚未处置。E生产线账面原价为6 000,累计折旧为4 600,此前未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为零。E生产线发生的永久性损害尚未经税务部门认定。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 400。 ②甲公司对E生产线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62。(3)无形资产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中包括用于生产丙产品的专利技术。该专利技术系甲公司于2007年7月15日购入,入账价值为2 400,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摊销。2007年第四季度以来,市场上出现更先进的生产丙产品的专利技术,甲公司预计丙产品市场占有率将大幅下滑。甲公司估计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 200。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计算确定该专利技术的累计摊销额为200,账面价值为2 200。 ②甲公司按该专利技术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 000。 ③甲公司对上述专利技术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的差额,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上述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该业务及其序号),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合并编制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调整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