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 据某报载:广州某医科大学教授用一名7岁男孩的皮肤体细胞核植入去核兔卵母细胞内,“克隆出100多个人类胚胎,这些胚胎与男孩的基因相合度超过99.999%,可以用做治疗性克隆研究途径,进而获取具有全能分化潜能的人类胚胎干细胞。”这一研究成果,即“使用皮肤细胞而并非有生命的受精卵克隆出人类胚胎,由此开展各种治疗性克隆和研究不涉及伦理学争议”(主编.医学伦理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2月第一版第二次印刷P169) 请问:1、克隆出的“人类胚胎”,获取的是“人类胚胎干细胞”吗?这些干细胞可用于治疗人类疾病吗? 2 、案例中的做法“不涉及伦理学争议学争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