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甲方)与某物资公司(以下称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一楼所有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月1日止。前五年每年租金60万元,从第六年起,每年增加3%。 第二条 乙方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该年度总租金额的一半,然后在7月10日前付清另一半。 第三条 在本合同签字后3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半年租金。此笔款项交付之日起10日内,甲方将出租房屋全部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 乙方在承租期间,所使用的煤、电、核算,冷暖气费按平方米计算,由甲方按月收费。 第五条 房屋内部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房屋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就按年租金额的万份之三罚款,如有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将按末完成的租期部分应付租金的10%罚款。 第七条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法律顾问咨询,发现合同内容不完备,要求重签合同。 问题: 1、该合同是否效力如何? 为什么? 2、该合同能否补救? 请给出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