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电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4、5、6月份结算时分月均摊抵扣; (2)保留合同总价的5%,每月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10%,扣完为止; (3)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不考虑物价调整;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计划完成工程量的20%时,该分项工程工程量超出部分的结算单价调整系数为0.95。 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如表3所示。 1、2、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如表4所示。 问题 1. 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应扣留的保留多少? 2.各月应抵扣的预付款各是多少? 3.根据表4提供的数据,计算1、2、3月份造价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 4.分析该工程1、2、3月末时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