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描述 某高层民用商住建筑,建筑面积为28096.26m 2 ,地上二十层,地下一层,属一类高层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大楼内现有行政办公、旅馆住宿、民企公司、普通住户、网吧、商铺等多种用途用房,含商住业主60户,办公业主6户。大楼屋顶设置有1个容量为120m 3 的生活、消防共用水箱,地下室有2个容量分别为100m 3 的消防水池,楼内仅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设置有一根室内消火栓系统立管。大楼内消防安全由某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楼20层仅有一处安全出口,且长期上锁;大楼东侧袋 形走道尽端两侧的房间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超过20m;除地下一层的网吧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余楼层均未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楼室内消火栓系统仅有一根竖管,且未设置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管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十九层、二十层未安装室内消火栓;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用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大楼西侧疏散楼梯大部分楼层设置铁门并上锁;部分楼层办公室隔断、吊项、墙面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大楼内部电气线路,未使用阻燃套管;防烟楼梯间及楼层走道内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未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消防用电未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管理混乱。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