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发生以下涉税业务,请做出相关的会计分录。 1、2019年9月,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600 000元,增值税税率16%,商品已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收到存入银行。 2、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一台,价款80 000元,增值税率16%,款项尚未支付。 3、9月6日,购进简易仓库一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价款1 000 000元,增值税率10%,进项税额100 000元,款项已经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4、企业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原材料,专用发票注明的成本为20 000元,增值税额为3 200元。 5、以存款缴纳当月增值税15 000元。 6、月末结转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