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本年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 1)购进原材料,原材料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购进生产所需设备,买价150000元,增值税25500,材料和设备均已验收入库。 ( 2)本期用银行存款支付现金股利50000元。 ( 3)销售企业产品,产品销售收入150000元,增值税25500,款项已收存银行。 ( 4)以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15000,长期借款70000;利息3000元。 ( 5)固定资产报废一台,原价300000元,累计折旧250000元,支付清理费用800,收到残值收入1500元,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49300元。 要求: 要求计算下列项目的金额 ( 1)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 ( 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 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