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工程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一部分后,业主通过投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于设计尚未全部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风险。合同的部分条款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某办公楼; 工程地点:某市;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8000㎡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4年2月11日; 竣工日期:2004年10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30d(扣除5月1~3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暂估合同价为玖佰陆拾万元人民币(960万元) …… 8)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9)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起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总价合同的20%;工程完工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为确保工期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2)补充协议条款 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问题: (1)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有哪些?解释顺序如何? (2)该合同拟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