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2005年8月初“原材料—甲材料”账户账面余额为2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为贷方余额815元,该企业8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5日,购入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50 000元,增值税税 款为8 500元。企业开出面额为58 5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期为一个月。 (2)8月15日,上述甲材料到达,已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48 500元。 (3)8月31日,本月领用甲材料,计划成本为30 000元,其中生产部门领用20 000元,车间一般耗用6 000元,管理部门领用4 000元。 要求: (1)编制8月5日购入甲材料业务的会计分录; (2)编制8月15日甲材料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3)编制8月31日领用甲材料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率,编制领用甲材料时分摊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科目必须列示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