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承办M商业银行2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并与20*8年年底与M商业银行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ABC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甲和乙注册会计师为该审计项目负责人。假定存在以下情况: (1)M商业银行以20*8年度经营亏损为由,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降低一定数额的审计费用,但许诺给予其正在申请的购买办公楼的按揭贷款利率予以相应优惠。ABC会计师事务所同意了M商业银行的要求,并与之签订了补充协议。 (2)甲注册会计师持有M商业银行的股票100股,市值约800元。由于数额较小,甲注册会计师未将该股票售出,也未予回避。 (3)乙注册会计师的妹妹在M商业银行财务会计部从事会计核算工作,但非财务部负责人。乙注册会计师未予回避。 (4)由于计算机专家曾在M商业银行信息部工作,且参与了其现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设计,ABC会计师事务所特聘请协助测试M商业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5)ABC会计师事务所与M商业银行信贷评审部进行业务合作:由信贷评审部介绍需要审计的贷款客户,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最后由信贷评审部复核审计质量。鉴于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相关审计费用由双方各按50%比例分配。 要求: 针对以上情况,判断ABC会计师事务所和甲乙注册会计师是否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从而威胁独立性,并分别对其进行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