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公司为 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有关资料如下: (1)20×6年8月6日,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9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63万元,支付的运输费为125.29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原材料一批,价值363万元;支付分包工程款615万元,支付安装工人的薪酬为7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2)20×6年9月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2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年折旧额。 (3)20×7年末,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备有可能发生减值,现时的销售净价为4200万元,未来持续使用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为45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均不改变,但预计净残值变更为300万元。 (4)20×8年4月30日,公司决定对现有设备进行改扩建,以提高其生产力能力。同日将该设备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5)20×8年5月1日,以出包方式进行改扩建.预付工程款1500万元,均通过银行结算。 (6)20×8年6月30日,根据工程进度结算工程款1560万元,差额通过银行结算。 (7)20×8年7月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以银行存款支付200万元,试车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取得银行存款100万元。 (8)20×8年7月31日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改扩建后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改按新的折旧方法年数总和法折旧,同时对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不变仍然为300万元。 要求: (1)编制固定资产安装及安装完毕的有关会计分录。 (2)计算20×6年折旧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3)计算20×7年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4)计算设备改扩建前20×8年的折旧额。 (5)编制有关固定资产改扩建的会计分录。 (6)计算20×8年应的折旧额。